这几天
大家的朋友圈是不是被这朵叫“蓝瘦香菇”刷屏了?
嗯?还不知道“蓝瘦香菇”是什么梗?
这个网络词来自一段网络视频
视频录制者是广西南宁人
因为失恋,很难过也很想哭,所以录下了这段视频
以表达自己的伤心之感
因小伙说话带地方口音
“难受想哭”说成了“蓝瘦香菇”
通过各大社交媒体的传播
“蓝瘦香菇”迅速走红,已成刷屏之势
近日
省住建厅抽检组检查韶关茂名阳江三市部分在建工地
检查情况让围城君真正地感受到了
“蓝瘦香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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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至8日,广东“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材执法抽检行动”继续进行,此次抽检行动来到了韶关。在抽查的三个工地项目上,抽检组发现这些项目不仅部分建筑材料进场和使用前审批把关不严,而且都存在着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管理团队大量关键人员不在岗的现场。
9 月 7 日 16 时 48 分韶关市武江区某项目。抽检组发现2016年6月7日进场的广东雄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产PVC电工套管(GY405-25),同日进场的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同日进场PPR给水管材,都无法提供用前检验报告。施工单位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对建筑材料进场和使用前审批把关不严,钢筋等多批原材料报审不规范、签章不齐且审批日期随意更改,未能如实反映施工现场质量行为。
9 月 8 日 9 时 08 分韶关市武江区某项目,现场抽取建材样品发现,2016年8月进场的两种型号钢筋、安全网、直角脚手架扣件、对接脚手架扣件、旋转脚手架扣件全部无法提供用前检验报告。其中该批次安全网、直角脚手架扣件、对接脚手架扣件、旋转脚手架扣件已全部使用完毕。
当抽检组准备就项目管理相关问题咨询项目负责人时,施工单位江苏某建设公司项目部报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的管理人员全部不在现场。根据项目部提供的材料,抽检组发现该项目4月18日进场HRB400φ10、4月27日进场HRB400φ12初检不合格,未经复检合格就已同意使用。施工单位未检先用,监理单位又在干嘛呢?抽检组欲对监理单位询问,却发现监理单位报备的监理人员均不在施工现场,无奈之下,抽检组将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当地主管部门,建议对项目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再复工。
抽查组人员在对安全网进行取样
9 月 8 日 16 时 00 分抽检组抽查的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建设北路某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在工地现场,而现场委托负责人张某竟然没有注册建造师资格。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确定项目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配备相应数量的职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由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也明确指出: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9月20日至23日,广东“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材执法抽检行动”抽检组在茂名、阳江两地检查时发现,两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项目未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场及使用前报审、检验制度,没有建立原材料进场台帐等问题,而阳江某商住小区项目更是出现约800多吨钢筋未送检已使用的情况。
9 月 20 日 15 时 30 分抽检组来到茂名市西粤路某项目小,施工单位在项目现场未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场及使用前报审、检验制度。2015年3月19日进场的HRB400Eφ8初检不合格,涉嫌未经复检合格已同意使用。对监理单位2016年5月6日至9月14日期间发出的通知单均未见施工单位书面回复。 对于这一情况,抽检组询问监理公司,发现监理单位对建筑材料进场及使用前报审把关不严,监理日志填写不规范,日志全部没有签名,根本不能反映出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9 月 21 日 15 时 30 分抽检组来到化州市某项目,施工单位对2016年5月25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钢筋的退场处理未及时通知监理单位监督处理,退场数量不详。施工现场发现一批次钢材(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HRB400 16,炉号:153-01825-C)初检报告不合格,未见复检报告。该批次钢筋已全部使用完毕,数量不祥。 9 月 22 日 15 时 30 分
抽检组来到阳江市区人民北路某商住小区项目。该工程合同总造价为45080万元。现场抽取建材却发现,施工单位阳西县建筑工程公司在项目现场未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场及使用前报审、检验制度,没有建立原材料进场台帐。2016年4月项目开工至今,只有4月、6月进场的钢筋有送第三方检验,5月、7月、8月进场约800多吨钢筋未送检已使用。
抽查组人员在对钢材进行取样
不仅仅是钢筋无法提供用检报告,该项目在2016年5月进场的ML-1.8*6A级密目式安全立网代表数量2500张,已使用2000张,该批次安全网现场无法提供用前检验报告;2016年6月进场的WDZ-BYJR450/750V-1*2.5无卤低烟阻燃电缆,代表数量10800米,已使用9800米,剩1000米,该批次电缆无用前检验报告;2016年7月2日进场的S4 dn20*en2.3mm PP-R给水管材,代表批数量600米,已使用300米,该批次管材现场无法提供用前检验报告;2016年8月31日进场的GY405-20阻燃绝缘PVC电工套管用,20000米,已使用19850米,该批次材料现场无法提供用前检验报告;2016年7月进场广东穗星电缆实业有限公司产WDZ-BYJR450/750V-1*4无卤低烟阻燃电缆代表数量3000米,已使用2800米,该批次电缆无用前检验报告。监理单位驻现场总监杨某在没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不在施工现场。监理日志填写不规范,总监全部没有签名。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在阳江市江城区某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为10633.73万元的项目,施工单位在项目现场设置的3名专职安全员均不在施工现场。现场使用的电工套管、水管等管材、管件未见第三方见证送检。监理单位对建筑材料进场报审把关不严,多份报审材料的同意使用日期在检测报告日期之前。
今年8月份,广东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材执法抽检行动”前往中山、珠海两地,对在建工地的建材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检,其结果日前已经出炉:珠海市、中山市各有一家混凝土搅拌中心粉煤灰复检不合格。省住建厅执法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中山、珠海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商品混凝土,省住建厅拟直接立案查处。
抽查组人员在对搅拌中心原材料进行取样
此外,省住建厅抽检组对珠海下发的执法建议书中显示,省厅检查组于8月10日-11日期间对珠海市部份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和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进行了抽检。经现场检查及对抽取的建材进行检测,发现如下问题:珠海市区某项目,现场抽取的钢筋、PVC电工套管和脚手架扣件均无法提供用前检测报告,施工单位绿宝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进行检验就进行使用;现场抽检的绿蜘蛛牌密目式安全网、钢管脚手架扣件—GKU48旋转扣件经检测,结果均不合格。
珠海横琴新区某项目主体建安工程(2标段)项目,现场抽检的恒顺牌阻燃式密目式安全立网、钢管脚手架扣件—GKZ48直角扣件经检测,结果均不合格。而这一项目,正是本报此前报道过的抽检时“刻意”更换建材,弄巧成拙的项目。
抽查组人员在对混凝土砖进行取样
事情发生经过是8 月 11 日 9时11 分,记者随抽检组来到珠海市横琴新区某工地,当抽检组在施工现场取样后,将抽检样品放置在会议室外后,记者随抽检组进入会议室准备核对抽检样品的采购合同、送检报告等相关材料。核对结束后,按照抽检程序,抽检组与项目负责人要在抽检材料前合影证明。记者刚准备按下快门,突然发现抽检扣件样品的包装袋颜色发生改变。抽检组也发现了变化,立即向项目负责人询问缘由。在抽检组追问下,一名负责材料的技术人员解释,“你们从工地上拿的扣件日晒雨淋,可能螺丝扭不动,到时候怕你们说材料有问题,我特意拿了一批新扣件,也都是我们将要在工地使用的,又干净,不会弄脏你们的车。”抽检组人员回答:“我们是要随机抽检,更要现场抽检,所有扣件都应该保证安全规范,要是只有没用过的才是安全的,那生产扣件干什么?”最终抽检人员顺利将工地现场的样品取回。项目经理从会议室出来后,看到崭新的扣件,惊奇地问道:“这是哪个工地的材料啊,这么新?”而此番检查,出现问题的扣件正是当时项目准备“调包”的扣件。
目前,省厅抽检组已将现场取证的有关资料和建材检测报告转给珠海住建局,要求该局进一步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处理情况回复省住建厅。
工地文明施工大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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